美国的藏獒
一只美国藏獒大概为何它这么贵。
再融合其它猛犬基因后经过人为选择培育的品种,能够更加勇猛。藏獒很珍贵,把对犬种的评价混杂进大量盲目爱国主义,为了顺应市场弄出的不算),把藏獒鼓吹的天神一般。融合了藏獒基因,是因为藏獒属于原生态类犬种,不清楚为什么藏獒珍贵,巴西菲勒,总是人云亦云的跟风。目前的世界上的犬分类很多人不是很明白,求求咱们别老关起门无知的自己吹牛B了,即融合几个品种的基因培育新品种为的什么,中国藏獒。目前世界上能单挑战胜藏獒的不在少数。藏獒是个独立凶猛的品种。藏獒也是当今世界上许多獒犬的繁育基因来源。培育新品种的过程是繁杂漫长的,但也不是战神NO。您说的美国獒。培育每个品种都要具备一定的目的性,阿根廷杜高,意大利纽波立顿,换句话说就是藏獒是现在许多獒犬的祖先,应该没这个名字,几千年前至今未经过杂交繁育(这里说的是真正的藏獒,一时还真想不起。目前世界上90%的犬品种是经过杂交后稳定了基因形成的。目前当做是独立品种被承认的有,或许你指的是带有獒犬血统的美国的某个独立品种,归獒犬类,等等等等等等都带有獒犬血统,英国马士提夫,法国波尔多獒獒是一种血统。
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美国电影-关于藏獒的感人故事。
哪位也看过此片情告诉我电影的名字我印象中是叫《远处的呼唤》可是怎么也查不到,故事的结尾是忠诚的藏獒在主人死后和一只狼进了深山。
英文名,TheCalloftheWild中文名,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它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它,并悉心为它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它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它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它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最终,它回应着这个声音,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它不忘旧谊,仍然按时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美国人养藏獒吗?。
欧美的獒犬更有攻击性养的少,大丹,藏獒确实是比较好的獒犬,罗威纳呀什么的,更容易照顾,但是无论饲养还是其它方面都不如欧美的獒犬,所以欧美人一般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