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林收费的育林基金问题,是广大林农最为关心的话题,在《森林法》未修订前,对育林基金征收使用有明确条款阐述,修订以后,彻底删除了育林基金方面的内容,这一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完成历史使命,不复存在。
此前在回答粉丝朋友提问及留言时,基层林业一再强调,目前申报林木采伐许可证不收取育林基金,很多人不相信,其实在《森林法》未修订以前,很多地方早已取消育林基金的征收了,基层林业所在的安徽省自2016年开始,就实行育林基金零征收,其它经济发达的省份,取消的更早。
育林基金始于建国初期国家经济相对窘迫阶段的“以林养林”政策,目的是为了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对采伐经营木、竹、柴、碳等林产品,以及销售干果、松脂、食用菌等林副产品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其中木、竹、柴、碳类林产品征收费率为10%,干果、松脂、食用菌等林副产品征收费率为5%,并出台有《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此后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先行取消了林副产品的育林基金征收,最后全面实行育林基金零征收,目前新修订的《森林法》更是对育林基金只字未提。育林基金的取消,彰显了国家整体实力的提升,以及国家对基层林农的关爱。
在特定时期育林基金的存在,为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在新时期,国家有足够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对生态环境的改善,育林基金适时退出历史舞台是必然,符合国情,顺应民意,是值得称赞的税费改革进步,同时也会更加促进我国林业事业的发展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