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古牧

管理员 2024-01-28 13:12:26 38

。“古牧”算是昆明禁养的烈性犬吗?。

古牧不属于烈性犬但是现在城市里不允许养大型犬·一般比标准贵宾大的,它们都认定是大型犬·所以也不给办证不给办证名义上就是不允许养的。

哈尔滨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我家古牧在里边怎样处理。

哈尔滨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我家古牧在里边怎样处理,本来说已经养的性情温和的可以养的自然死,不知道从哪跑出来个人说要禁养就不能有例外,没办法管理,气死我了。

即将实施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在舆论一片哗然的情况下,强硬发布了,而其中曾经渲染的“人性化”与“市民合理建议”虽依旧标榜,却荡然无存!公共安全固然重要,但一禁了之一刀切的粗暴愚昧管理模式终究是不合理、不可取的!而在立法者当中,是否有资深养犬者参与其中却是个未知,那么在立法时,人性化与平衡养犬市民和不养犬市民两方的利益就存在差迟。养犬者大多知道,金毛寻回犬是目前世界上唯一没有攻击人类记录的犬只,而多数大型犬在攻击人类方面(咬人)与同数量比例小型犬相比要少很多。所以,在界定限养犬只上,应区分大型犬与烈性犬的差别。其次,条例势必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部分犬主对犬只的遗弃,造成社会上流浪狗增多,无约束的肆意繁衍,不受控制,对公共安全造成更大的隐患。而再被一些无良商家捕杀摆上餐桌,又对食品安全造成威胁。做为。。。管理部门,应当以规范养犬人文明养犬行为为准则,而不是一味的把责任推脱给无法用语言表达感受的犬只身上,在现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抵制熊胆制品、拒绝皮草制品。,都表明了国民已对保护动物、善待动物的觉悟大幅提高,而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地方。。。做出如此决策,是对国民人性和道德文明的一种扼杀,曾经多次在媒体报道中提到,“为尽量平衡养犬市民和不养犬市民两方的利益,降低了养犬注册费用,在条例制定的过程中,很多细节经过多次商定修改。如降低养犬登记费用、允许城市中现存的大型犬可以养到自然死亡等。”这一系列条例的人性化,都体现出了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先进和进步,而转眼间因为某些厌恶犬只人士的呼吁反对,就推翻了一系列人性化的办法,无视那些现存大型犬主与犬只的情感,冷漠的限制在7个月过渡期内自行处理犬只,这让养犬市民怎样去接受?让百姓怎么看待。。。部门的出尔反尔?自行处理!怎么处理?送人?遗弃?还是处死?送人,在市里谁能要、谁敢要?送去外地,谁又为外地的犬只泛滥负责?遗弃,这只会增加无主流浪狗,在没有犬主约束的情况下,在无法获取吃食饥饿的情况下,会更难规范犬只管理;那么最后剩下的处死。,试问立法者,你自己能否下得了狠心?如果你能,那么,我对地沟油、问题烧烤、小悦悦事件这些道德的缺失、人性的冷漠再无话可说!如果你也不能,那么,己所不欲,就勿施于人吧!当初市人大法制工作室立法一处尹处长接受采访曾说过,“我们的初衷不是想通过一种强制力的处罚,和那种强制力的约束,来改变市民、强制市民去遵守这个条例,而是想通过这个条例,引导市民按照条例自觉的去遵守,这是我们最终的愿望。”是的,我们要强制、要约束、要改变、要引导的是养犬市民来自觉遵守文明养犬的条例,而不是那些无辜的一直陪伴在主人身旁的伴侣动物!要知道,狗是无辜的,即使它流浪,即使它咬了人,即使它随意便溺,即使它感染了狂犬病,那也是因为养犬者的不负责任,而非狗的责任!制定条例是要制约那些不负责任养犬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而不是要将狗---这个被称为人类的朋友甚至家人的,将朋友、家人置于死地。每年的管理费是小事,那是用钱可以换来的,但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是用钱可以换到的吗?和谐社会,并不仅是指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而是包含了人与自然、人与动物共存共处的和谐大画卷!我们并不抵制养犬管理条例,相信绝大多数养犬者会自觉遵守新养犬条例,不仅是为了我们周围的人与环境,更是为了我们的朋友和家人能够继续陪伴在我们身边,不离不弃,直到老去!所以,我呼吁,以对犬类科学理性的了解,重新修改《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现存大型犬的处理办法和适当修改犬只限养种类。

古牧和雪纳瑞两种狗狗哪只比较好养。

哈哈,两种狗狗都喜欢,可爱死了,但不知道哪只比较好养些,真想全都抱回家,但只能养一种,给点意见。

女孩养雪纳瑞,男孩养古牧。

禁养古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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