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不少的人都希望给自己的财产做个婚前公证,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但是你知道哪些财产是需要去做婚前公证的吗?今天小编就告诉大家婚前哪些财产可以公证,一起来看看吧!
我和我交往的对象准备过两周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了,但是我们都离过婚,这次是我们的二婚了,她还带了一个儿子,我妈妈偏让我们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才允许我们结婚,可是哪些财产可以公证哪?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个人名义签的。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
我国《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来看,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书的证明效力比较高,但是并不是说没有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书就没有法律效力。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发生纠纷时,只要有相关证据证明事实情况就可以。所以如果协商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话,日后遇到纠纷就比较容易处理财产争议。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