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的夫妻结婚之前,就会有一方提出去做婚前房产公证,希望房子只属于一个人的,并不参与离婚的后财产分割,可是这也导致不少的夫妻因为这件事情出现矛盾,甚至结不成婚。
今天闺蜜的男友突然找到我,说闺蜜不想结婚了,希望我能够劝劝闺蜜,听他说完,我很是惊讶,因为2个人谈了4年多了,感情一直很好,今年年初2个人决定结婚,双方家长也表示同意,怎么突然闺蜜就反悔了呢??
而且这几天跟闺蜜也有通电话,从没听闺蜜提起这个事,追问下才知道,是因为男方家里,突然提出了一个条件:想要结婚,必须做婚前财产证明,这让闺蜜觉是对婚姻的不信任,所以不想结婚了。
于是我就去了闺蜜家,说明来意后,闺蜜很是气愤,向我说明了前因后果,原来闺蜜跟她男友在几天之前讨论结婚以后房子的问题,闺蜜男友家里2处闲置房产,一套180平,一套150平。
婚后男方想让2个人住内个180,因为在3环,平时上班比较方便,但是闺蜜想选那个150的,因为这个在5环外,相对来说便宜很多,闺蜜家里想着把房子按市价折现,然后出总价的50%,一次性付给男方,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作为一个保障。
闺蜜男友听后回家跟家里提了出来,第二天给闺蜜的答案,却是说结婚不用女方出一分钱,以后生活费也不用女方承担,但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证明,闺蜜听了之后很生气,跟闺蜜男友提出了分手。
你闺蜜对于这件事情非常的生气所以才提出分手的,但是看的出来你闺蜜不是贪钱的人,想要小的房子然后出一半的钱,但是她男友家里面有点过分,虽然不用出一分钱,但是这也决定着你闺蜜之后的生活没有任何的保障。
并且婚前房产做了公证之后,就属于一方房产,不算夫妻共同房产了,而公证只是更具有公信力,没做公证也不影响房产归属,以产权登记和登记时间为准。
如果婚前已经取得产权证,就是一方所有,如果婚前购买婚后取得产权证,以买卖合同和房款支付时间来判断,在婚前仍然是个人财产,当然还要看出资情况和双方的约定等。
另外,如果是贷款购房婚后仍在还贷,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归购房人所有,但离婚时应考虑不动产的溢价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询房产公证具体事项,只能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去咨询,有些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咨询公证处能否办理,如果办不了,建议办理日后房产归属协议的公证。
如果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未婚夫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才能顺利办理。
办理公证的当事人要事先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及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