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子这件事,是结婚男女面临的大事情,但就这个问题分析,写谁的名字的问题也让有些人很困惑,毕竟老一辈的人,都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婚后买的房子,无论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是就不是共同财产。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
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购房,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
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处理后再按共同共有处理.
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方名下,那个人财产出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子按共同财产处理。
四.婚后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或全部首付款
婚后购房,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的或者全部首付款的,如果一方私自借款,对方认可并共同还款的,那么房屋就是共同房产,当然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私自借款,房子在借款方名下,由借款方父母还借款的,如果没有其他因素,那就是个人财产了。
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