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夫妻之间没有了感情,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迟迟都不答应,甚至是搬到外面去住,不和自己的另一半待在一起了,这个时候想要离婚都找不到人,其实我国法律规定过,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可以提出离婚的。
结婚时,我们曾暗自许诺,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和对方分开,可是只是过了短短的3个年头,当年的诺言还不时在耳边回荡,不曾远去,我们却分居了,我们当初的诺言终究还是败给了现实。
我怀孕期间老公出轨了,甚至小三和我差不多的时间怀孕了,而老公一直在外面和小三生活在一起,照顾怀孕的小三,最后我生下了儿子,而小三却给老公生下了女儿。
公婆都是重男轻女的人,所以一直都不同意老公和我离婚,孩子孩子还小只要离婚,孩子一定是要跟着我的,如今宝宝已经9个多月,这一年我和老公在一起的日子只有1个月不到,老公一直都和小三在一起。
我提过很多次的离婚,但是老公一直都不同意,所以我认为他是想要等孩子大一点的时候在和我离婚的,可是现在我们已经分居一年多了,我受不了想要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提出离婚的,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所以你想要和老公离婚就一定要好好的准备。
而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选择分居,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睦,不愿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协议而永久或临时分居;二是因为夫妻一方由于工作或居住地限制而形成的暂时不能共同居住。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
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