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夫妻虽然离婚了,但是因为孩子的存在两个人之间仍旧是有联系的,不过有的夫妻离婚之后却因为孩子的原因变的剑拔弩张,因为都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今天小编就告诉大家离婚后怎么得到孩子抚养权,一起来看看吧!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存有争议,这种争议分两种情形,一是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一种是双方不希望抚养孩子,但是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那就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所以如果有不良习惯、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这样的情况的话是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但是一般来说,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孩子应随女方生活,现行法律没有对哺乳期作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属于哺乳期。
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孩子的父亲。
从司法实践中得出哺乳期后的子女指的即是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出结果,就由法院判决,主要会结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加以处理。
但是对于那些通过法律途径想要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人来说,不仅要给孩子稳定的生活,还要有能让孩子心理健康成长的条件,唯有如此才能说服法官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另外,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从另一方着手,如果自己这一方的条件比另一方更适合孩子成长,也是争取抚养权的重要判断因素。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着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2、考虑子女的意见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3、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