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记事开始,哥哥就很宠爱我,虽然我们不经常见面,但每次见面,哥哥都会好好帮我检查身体,看看他不在的日子里,他最宝贝的妹妹有没有变化,但从两年前开始,这一切都变了。
哥哥并不是我的亲哥哥,我们也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她妈妈和我妈妈是很要好的朋友,按照现在流行的关系来说,就是好闺蜜,因此我们从小就认识。
小时候喜欢叫他哥哥,但越长大越觉得亏,因为他只比我大几个月,慢慢的我开始叫他的名字,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天翊,据他自己说,这个名字是他们家最有文化的表姑给取的。
两年前,天翊争气地考上了一所很好的大学,成了村里茶前饭后闲谈的骄傲。为了节省路费,天翊自学校报到那天起就没有回过家,我们一直是通过写信保持着联系。
这次见面,已经隔了两年的时间,天翊的鼻梁上多了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比之前略微壮了一点。记得他在给我的信里说过,从上学开始,就跟着宿舍的人一起健身。
天翊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以前黑黑的皮肤,现在变得白净了很多,显得非常干净阳光,但不管怎么变,天翊都是我青梅竹马,长辈们认定的好孩子,我将托付终生的男子。
这次来看天翊,是我决定了很久的事情,听着天翊介绍自己的学校,好像这里的每一颗树、每一块石头都有它独特的文化。我忘乎所以地盯着宣传窗看,那盛载着荣誉和骄傲的窗口有天翊的照片。
“看什么呢,这么认真?”天翊问。
我回过神来,把目光落在他的眉间,神秘的不说话。
循着我刚才的视线,天翊终于也注意到那张照片,然后得意地解释:“让你见识一下,我现在可是校营销协会的总经理,带领着贫困学生致富呢。”
“得了吧,没见过像你这样自吹自擂的。”我故意打击他。
再次相见,我明显感觉到,天翊身上多了一些城市的潮流,少了一些乡村的气息。这样优秀的天翊,我还能跟得上他的步调吗?
“不信啊?你可以随便找个人来问问?”天翊逗趣地说,瞧他自信满满的样子,我就相信是真的,而且我也知道这是他引以为豪的事。
“我才没那么无聊呢。”
街道繁华的霓虹、文化蕴涵的学校,天翊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是多么幸福。趴在窗台上我陷入遐思。当年我如果跟天翊一起参加高考,说不定我们就可以一起上大学,一起在这座城市生活。
可贫寒的家境,支付不起我的学费,我不得不放弃大学的念头去师专,毕业后在镇上的小学里当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师。
“璐璐--”天翊走过来,从身后轻轻地把我抱起。
“怎么了?”嘴里嗔怪着,心里却是另一番甜蜜。他的气息喷在我额前,衬衣领里散发出男子特有的安全感,抬头撞见他深邃的眼眸,那就是我的碧海蓝天。
“帮你检查一下身体啊,记得小时候我们见面,我总是抱起你,检查一下你有没有变胖!”天翊开着玩笑说。
“璐璐,留下来好不好?”他的声音有隐约的无助,也许是沉淀已久的思念,也许是背井离乡的孤单。
“天翊--”我用双手托起他的脸庞,捧在手心的温度传递到全身,我深信这就是幸福。我又何尝不想留下来,可是留下来的话,谁照顾家里年迈的父母?
“你不用担心,我可以养活你,我们秘宝少女璐璐可别担心钱的问题。”天翊说这话的时候样子特别认真,却把我逗乐了。
“猪头,你怎么养活我啊?”
“我那个营销协会总经理可不是虚名,我们接了电脑城的产品做代理销售,业绩还不错呢。”天翊说得扬眉自得。
说他大言不惭也好,说他豪放不羁也罢,我一点都不怀疑天翊会成为人中之龙。小时候我常开玩笑地问他,长大的理想是不是当土匪。
天翊一直不是一个安分的人,没有什么能约束他想做的事,骨子里的行侠仗义也注定他要成为土匪,而且是土匪中的大当家。
天翊拉着我在床边坐下,他的肩膀比以前宽厚,他的怀抱也比以前更温暖,衣领里专属于他的气息令我陶醉。
“璐璐,我不想跟你分开了。放着这么漂亮的媳妇在家里,被人抢走了怎么办?”明明是一句玩笑话,却说得一本正经的样子。
“说不定哪天你就嫌弃我了,领着大城市的摩登女郎从我家门前经过呢。”
房间里的空气像是喷了满屋子的玫瑰露,痴缠的恋人将幸福酿造得特别甜蜜。这房间以外的所有尘嚣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天地之间只容得下彼此心跳和欢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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