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当初我很喜欢她,像这样的女孩子带出去倍有面子,但后来不合适分手了,竟然和我要分手费?没看玩笑吧!我这个穷人,哪给的起这么多?
那时候我疯狂的追求她,直到她成为我的女朋友,可是相处以后,我发现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特别是在我出差的时候,我发现琴琴和前男友纠缠不清,我就下定决心分手了。琴琴对我提出的分手开始哭着说,她会改,希望我可以给她一个机会,后来看到我意志坚定的要分手,竟然说她和我在一起那么久,如果要分手的话,我需要给她一笔分手费,而且一开口就是3万块。
我一听就炸了,说真的,我也不是拿不出这3万块,我就是觉得明明她是过错方,为什么我就要给钱呢?
我们在一起以后,她没有工作,她所有的日常开销都是我负担的。我还给她买的各种礼物,信用卡给她随便刷,怎么就这样了呢?
首先,我是这样想的,我认为的是不给分手费是完全没问题的。其次,结合我自身的实际情况。给一点分手费也可以。分手索要分手费我觉得是性格使然,你们的感情还未完全建立起来,甚至从未建立深度的感情,没有从彼此身上体会到珍贵的感情。
所以分手的时候,我女朋友可能就产生了“浪费青春,浪费精力,白白被睡”的感觉。于是向我索要分手费。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不给,或者适当给一点。但是不可能给很多。
于是我给她发了这条短信:
相爱也许只是一瞬间的电光石火,分手却有百般原因。一个人在分手时,主动给对方以经济补偿,不论是出于愧疚或同情,都是良心表现,这个时候,也不用硬端着架子,心已伤,情已逝,何必再和钱较劲。
钱没有错,钱是个好东西,它让你就算伤心,也可以坐在五星酒店的咖啡馆,用进口纸巾擦眼泪。
只是不要为了分手费而处心积虑,这很没姿态,也很伤自尊。哪怕是你遇上我这个人渣,劈腿偷腥胡作非为,伤透你的心,损耗你的青春,还甩掉了你,也别因为气愤而追讨分手费。失去这么多,就不要在最后一步还让他把钞票甩你脸上,再嘲笑着踩一脚。
不管是谁,要做的都不是想方设法从对方那里获得分手费,而是挺直腰杆挣自己的生活费,付出感情不一定能得到钱,但付出努力去工作,一定会。
和我要分手费,我可以给,但是我请你也给我分手费,你的青春值钱,我的青春就不值钱了吗?要不是为了陪你,我早就出去闯荡,说不定我现在是个亿万富翁了,你赔得起吗?后来她再也没纠缠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