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经人介绍认识的,因为上学和工作的缘故,所以我们彼此年龄都大了,家里面的父母一直在催我们结婚,所以我们认识短短的半年就很快结婚了,但是没想到结婚没多久他就开始骗房子。
因为我的工作比他要好,所以我们结婚的时候房子是我买的,但是因为有限房令,我又是外地人名下就只能有一栋房子,而婚前我就买了一居室自己居住,所以老公就说先把房子放在他的名下,等把我的房子卖了之后再改成我的名字。
我想既然是一家人,也就答应了,但是后来我怀孕生下女儿,他家人特别不待见我和女儿,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开始家暴我,甚至连七个月大的女儿他都打,孩子是无辜的,所以我提出离婚。
但是让我想不到的是他早就将房子转到他父母的名下了,所以离婚之后我一点都没有得到,不过万幸的是当时我没有全款买,而是贷款买的,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以老公的名义买的,我现在非常的后悔!